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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法光把脉财税改革运程 两税合并已经迫在眉睫
时间: 2006/3/3 10:51:54        来源: http://2mould.com        浏览量: 317354        字体选择:     

    程法光承认,目前对两法合并的认识存在着分歧。“有的是因为工作角度,需要考虑引进外资并顾虑外资的投资效益,可是,加入WTO好几年了,总这样持续下去,不符合WTO原则。”
  **财经日报记者 陈黛 发自北京
  2005年,是中国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双双突破3万亿元大关的关键年度。对于财税改革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曾经担任过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现任**人大财经委委员的程法光有着更深刻的理解和思考。
  在一年一度的“两会”召开之际,公共财政、两法合并等话题的讨论也随之升温。日前,《**财经日报》就这些财税领域的热点问题专访了程法光。
  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改革
  “(未来)财税改革的任务还是很重,要大力推进,但需要一个前提,就是财政工作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程法光说。
  2004年和2005年,财政收入连续两年增收了5000多亿元,在这样的良好态势下,程法光认为,收入大了,意味着支出规模也会相应越来越大。“所以,要加强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方面的调整,让财政支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谐社会建设、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增强自主**能力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影响和作用。”
  程法光坦言,财政在很多领域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突出成效,但在某些方面也许并不让人满意。“比如取消了农业税后,如何继续增加农民收入?这就需要考虑再加大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提高粮食价格,或者提供打工机会来提高农民的非农收入。”
  “2006年,财政支出需要一个合理谋划。”在程法光看来,这个谋划简单理解就是,在改变增长方式、增强自主**能力、解决就业、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给予财税政策和财政支出方面的支持。
  他直言不讳地表示,财政改革应从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彻底与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习惯势力相决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
  完善财政体制四支柱
  这种转变主要体现为财政体制改革,分为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确立合理的分级财政体制,改革目前的分税制,改革支付体制,加强预算监督几个内容。
  “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逐步尽快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让老百姓平等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春风,享受公共财政的社会效益。”程法光说。因为公共财政是用于国家基础设施、社会公益、国家运行管理、国家**管理,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条件的。
  而目前,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进展速度较慢,财政投入的方向也不平衡,尤其是对农村、义务教育、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养老体制、文化事业、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需要国家引导这项改革,并提倡社会资本的参与。
  程法光还认为,分税制决定了财政体制的合理性,以及事权和财权的合理性,也决定了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的发挥程度。
  “现在实行的分税制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立的,已经不适应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的划分机制了。原来有中央税和地方分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而现在,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占了**比例,再加上取消了农业税,地方税已经很少。改革已成为必然。”程法光指出。
  另外,“支付体制的改革也很重要。”程法光认为,真正的转移支付就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税收返还和基数补贴等支出,不应该纳入转移支付里。今后应减少专项,加大一般性的财力转移支付。
  程法光强调,对于转移支付,各级政府本级应该管好本级的事情。比如中央就管好中央项目的支付,而中央补助或投入地方项目的财政资金,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转移给地方的,中央不能事无巨细都插手,连地方的甚至县乡级具体项目都要过问。
  墨西哥、巴西等国家的转移支付通常有一个计算方法,按照各省的经济状况、发展指标和人口状况等,形成一套合理的正、负系数,从而计算出转移支付的实际数字,不用“吵”,也不用“跑”。而中国的转移支付随意性较大,人为可操作性强,显示出不规范。
  对于预算监督的状况,程法光认为,程序性监督是主要的,“只有刚性的法才能有刚性的监督,二者缺一不可。”
  比如首先要从法理上解决《预算法》的修改,明确如何使用当年的超收部分,是抵掉赤字还是作为**年资金来源。程法光说:“要从预算法制化抓起,让财政体制更加科学,这也符合建设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主旨。”
  两法合并有希望
  日前,**人大常委会制定出了2006年的**类立法计划,制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成为**类法律项目之一。
  据了解,**人大的立法计划项目共分三类:列入**类的法律项目是必须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并如期提请审议的,如不能按期完成,需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类的法律项目,属于应抓紧调研、起草工作,根据草案或立法时机适时安排审议;第三类则是规���外项目。
  程法光表示,由于一类法律项目需要法律起草部门的全力配合,并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完成任务,无法完成的须负相应责任。所以,列入**类的法律项目,意味着立法工作有了明确的时间表。
  新企业所得税法列入**类,程法光对这个进程表示满意:“只要进入立法程序就有希望进一步推进了,哪怕要进行多次审议,只要在进行中,就会有推出执行的**。”
  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计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在8月份进行**次审议。此后,预计10月份进行二审,两个月后再进行第三次审议。顺利的话,能够在2006年年底或2007年年初完成三审,从而提交2007年的**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程法光承认,目前对两法合并的认识存在着分歧。“有的是因为工作角度,需要考虑引进外资并顾虑外资的投资效益,可是,加入WTO好几年了,总这样持续下去,不符合WTO原则。”
  企业所得税目前的现状是,除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所得税的不平等之外,还有地区间的不平衡,如特区、开发区、三沿地区、省会城市等,执行的是优惠的所得税政策。导致发达地方税负低,不发达地区企业却负担着*高33%的企业所得税。
  目前,所得税法总共有14种优惠政策,13个税率。“这些变动的政策和税率,将一个完整的企业所得税法弄得支离破碎”,“引发出了内资和外资企业的不平等,企业间、地区间、公民间收益的不均等以及发展机会的不均衡,从而造成社会不公正。”程法光说,“两法合并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工作。”
  四大税种改革迫在眉睫
  目前,所得税和增值税已经占到了**税收收入的75%比例,再加上营业税和消费税税种,就占了93%。所以,程法光认为,这四个税种的改革,基本代表了中国的整体税制改革。
  增值税改革是程法光眼中的重要问题。此前的**财政工作会议和**税务工作会上,增值税改革从东北推向**,成为2006年税制改革的一项内容。
  在全球实行增值税的110个国家中,增值税所代表的特点是“全覆盖、全链条、全抵扣”,并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而中国的增值税条例不够规范,漏洞很大,使增值税成了容易发生偷税骗税的主要税种。
  程法光认为,增值税改革首先要解决的是立法层次问题。现在增值税属于国务院条例规定,立法层次太低,变动的随意性也很大,与增值税占**税收总量的50%比例的地位极不相称。“如果成为《增值税法》,则每次变动都要经过人大审议,就能够保持相对稳定。”
  个人所得税是近几年里税收增长*快的税种,在2006年开始调高了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后,程法光认为还没有达到个税改革的目的。“个税具有重大的社会效应,而综合和分项相结合的税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还难以通过税收调节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
  对于只占税收总额7%的其他小税种,程法光说:“改革这些小税种不存在着财力问题,相对来说是容易的。所以,这些小税种的改革就不能再拖拖拉拉。”
 


来源:新浪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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