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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加强税收征管
时间: 2006/1/11 9:42:19        来源: http://2mould.com        浏览量: 319813        字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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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税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领会和把握,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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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首先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努力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通过积极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等作用,更好地促进“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筹集财政收入是税收*基本的职能。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主要、*规范的形式,是财政收入*主要的来源。筹集财政收入职能也是税收其他职能发挥作用的基础,税收要更好地发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要求有强大的收入保障。这就要求税务部门依法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这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也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还要求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实成效。税收各项工作都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和要求,努力实现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对于税收征管工作,*根本的就是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这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必由之路。只有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才能真正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落到实处,更好地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推进征管体制改革,不断加强税收征管,特别是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做了大量工作,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管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逐步推进,纳税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从而保证了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较快增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税收收入突破20000亿元,增收超过3400亿元。2004年税收收入超过25000亿元,增收超过5200亿元。2005年税收总收入突破30000亿元。


在充分肯定这些年来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的同时,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依法征税观念不够强、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业务流程需要优化、税源管理比较薄弱、纳税服务需要改进、税收管理信息化的作用发挥不够、税收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方面。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


一、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及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结合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2004年召开的**税收征管工作会议提出了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贯彻上述总体要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 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念


一是大局观念。税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法治观念。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必须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努力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观念。要从时代要求和形势发展需要出发,分析税收工作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改革中**,在**中发展。四是效率观念。要切实强化管理,降低税收成本,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量多的税收,努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五是服务观念。要以提高税���遵从度和优化纳税环境为目标,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做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六是责任观念。广大税务干部要有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增强使命感,切实负起责任,并通过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二) 正确理解和落实税收征管模式


经过这些年不断探索,我们逐步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必须**把握,正确理解,抓住关键。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体现了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是其法定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是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体现在税收管理各个环节。服务必须依法进行,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根本的服务,要做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结合,防止片面强调服务而忽视必要的管理。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手段。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要防止片面强调信息化手段的作用,认为有了信息化手段就自然而然地加强了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从而不注重发挥税务干部的管理作用。


“集中征收”,是指地域上相对集中地受理审核申报纳税资料和征收税款。税款的集中征收是与机构、人员、办税场所的相对集中联系在一起的。实行集中征收,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税源分布情况和纳税人数量以及社会信息化程度,实事**地确定集中程度并相应设置基层征管机构,避免影响税源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要防止把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简单等同于税款的集中征收,片面地根据信息集中程度收缩机构。


“重点稽查”,强调的是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增强威慑力。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收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要加强税务稽查与税源管理的配合,注重防范与查处相结合,防止片面强调查处而忽视经常性管理。


“强化管理”,既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征管模式规定的各个管理环节,也是对应于征管查分工强调要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要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要靠强化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体现强化管理的要求。


(三) 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税收征管必须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并要常抓不懈。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是有机的整体,精细化管理就是在科学化指导下,体现集约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


(四) **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具体包括提高以下几方面水平:一是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作为参考指标,要保持税收(分解为各税种相对于税基)增长的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成本降低。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四是社会满意。通过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的纳税服务,努力改善和提高税务部门形象。上述四个方面,是检验税收征管水平的根本标准。税务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些目标要求,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二、依法征管,把握组织收入原则


推进依法行政是税务系统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依法征管是税收征管的基本要求。税务部门必须不断增强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征管能力。


(一) 依法规范征管行为


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贯彻国务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征管行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对《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情况,进一步推进征管制度建设。建立国家税务总局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税收立法和政策咨询服务,促进依法行政。


(二)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并切实贯彻到实际征管工作中。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发现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研究并拟作出与税收法律法规不符的规定时,要主动做工作,向其详细汇报和说明税法的有关要求,避免出台违反国家税法的规定。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严格审批缓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


(三)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力保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措施要长期发挥作用,就必须通过制度建设将其规范化,并通过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实现制度、机构、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建立一种“齿轮传动式”的工作机制,进而确保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现。税务部门要按照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要科学合理地分解落实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加强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追究。当前要抓住考核评议这个关键环节,要区分国、地税的不同情况,认真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系统的试点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抓手和切入点。


(四)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


要正确处理执法与监督的关系,监督有利于促进正确执法,也是对干部*大的保护。要重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发挥信息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优势,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力运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对大额减免缓税实行集体审批,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要强化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事后监督。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抓住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


(五) 正确处理完善税制与依法征管的关系


完善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税制和政策越清晰、严密、科学,就越有利于依法加强征管。通过依法加强征管,也能及时发现税制和政策存在的问题,促进税制和政策的完善。税务部门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承担着税收征收的重要职责,首先要依法加强征管。对于税收征管中碰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能都归结为税制和政策的不合理而放松要求,更不能消极等待税制和政策完善后再来强化管理,要积极从征管角度想办法,解决问题。在国家没有调整相关政策之前,要严格依照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依法征管。对于违反规定的,要按照执法责任制的规定严肃处理。在加强征管的同时,各地税务机关也要注意调查研究税政问题,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调整、完善相关税制和政策,既要考虑税制和政策本身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征管上的操作性和可行性,不留下管理上的漏洞。当前,要加快研究调整民政福利企业、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政策,以利更好发挥税收支持作用,又能健全制度,堵塞征管漏洞。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经过规范外部机构设置和优化内部机构业务分工两个阶段的工作,税收征管体制逐步完善。当前,要在加强部门、岗位相互协调配合上下功夫,真正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形成税收征管合力。


(一) 进一步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


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及职责。内设机构要着重健全岗责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到按管理职能分工而不分家。市、县基层税务局要根据征管工作要求合理配置内设机构,切实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省、市税务局在撤销涉外税务分局时,要按规定设置相应内部机构,继续搞好涉外税务管理工作。外部机构的设置,应按照依法设置、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进一步规范。


(二) 切实加强征管业务衔接


要在合理界定征收、管理、稽查职能的基础上,加强业务联系,既要分工,又要合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各环节衔接方法和配合内容,畅通各环节联系渠道和联系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以现有综合征管软件为支撑,形成各个环节之间既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协调、高效运行机制。要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管理部门的衔接。管理部门要及时使用办税服务厅采集的信息,并通过分析、处理为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提供信息支持。要加强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的衔接,明确区分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稽查部门工作,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应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要充分发挥稽查对管理的促进作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


(三) 加强部门岗位横向、纵向的协调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在机构设置上实行的是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形式,既有按税种设置的管理部门,也有按税收管理职能内容设置的部门。政策法规司负责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方面的综合工作,主要包括研究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等工作。征管司负责税收征收管理方面的综合工作,主要包括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综合性方案,负责税源管理、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和纳税服务等工作。流转税司、所得税司、地方税司、国际税务司等专业司则分税种负责税政和征管的相关具体业务,既要做好各税种的税政工作,又要加强各税种的征管。对于税收征管,不能简单狭义理解为直接收税款,征管工作大量的是税收征管的制度、方法和手段的设计。省、市税务局的机构设置,大体上和国家税务总局相似,但其专业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在加强征管。基层税务机关,包括县、区局以及税务分局等,由于直接面向纳税人,就不能再按照分税种管理的模式来设置,必须按照方便纳税人、一个口子对纳税人的原则,根据税收征管大的业务流程包括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方面来设置。我们必须把握好税务系统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的特点,既要加强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横向配合,又要加强上下级税务机关的纵向配合。从税政管理来讲,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税政综合工作,流转税、所得税等专业管理部门分税种研究具体政策。单一税种的政策调整,以专业管理部门为主,政策法规部门配合;涉及两个税种以上的税收政策调整,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专业管理部门配合;所有税收政策法规的出台,必须由政策法规部门*终审核把关。从征管工作来讲,征管部门负责征管综合工作,流转税、所得税等专业管理部门则分税种研究其征管特点及具体征管办法。各税种的征管都要在总体征管的框架下组织开展,既不能撇开具体的税种来讲征管,也不能撇开总体征管要求来强调单一税种的征管。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的工作部署和指导,必须考虑到两者在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上的不同,要多考虑基层的管理状态和管理要求,研究怎样指导更有利于管理。基层税务机关也要树立综合管理的概念,善于把上级的各种征管要求、方法统筹应用到税款征收、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工作中,一个口子面向纳税人开展管理和服务。


四、 强化管理,提高征收水平


强化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每一个环节。税收征收同样要体现并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提高征收水平。


(一) 认真审核计税


要牢固树立从申报环节就加强审核工作的观念,通过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在增值税申报纳税审核中,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销项税额,注意比对IC卡记录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是否一致;认真审核进项抵扣额,比对防伪税控认证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抵扣额是否一致,比对货运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清单(软盘)总额与申报表填列的抵扣额是否一致。地方税务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申报时,要认真比对申报总额与发票清单(软盘)记录总额是否一致,确保按发票计征税款,同时保证传输到国家税务局的是缴过税的发票信息。对于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在其申报营业税时,税务机关应根据条件在前台或后台审核比对其申报数和税控机记录数,按税控要求计征税款。要认真做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对于一些容易发生涉嫌骗税问题的重点货物、重点口岸以及以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加工的出口工业品,要拓展审核范围,加大审核力度。对于不按期申报、申报资料异常、申报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摸清原因,以利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管理措施。


(二)规范减免税管理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温**总理关于“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减免税政策的审批和管理,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减免税管理。继续开展减免税政策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的税收减免,同时严格减免税政策的制定程序。要完善和规范减免税优惠政策,逐步实现四个转变:从各税种普遍减免转变为以所得税为主的减免,从以直接减免方式为主转变为以间接优惠方式为主,从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的税收减免转变为主要针对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从国家直接用税收减免支持企业发展转变为由资产所有者对企业扶持,确要国家支持的,也应综合运用财政支出、税收减免以及其他经济手段支持。要**推行企业减免税申报制度,切实规范减免税核算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纳税人减免税管理“一户式”台账,建立减免税动态监控机制。要做好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评估和总结分析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减免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利完善政策、加强管理。


(三)大力清缴欠税


要把清理欠税作为税务部门目标管理和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建立欠税人报告制度,实行催缴制度化。加强延期申报管理,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定期公告欠税情况。落实以欠抵退、通过发票管理控制欠税等办法,积极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对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作用。加强欠税检查,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欠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实现动态监控。


五、多管齐下,加强税源管理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要多管齐下,**、准确掌握各税种税基的规模和分布情况,对税源实行动态监管。


(一) 强化税收经济分析


税收经济分析是准确判断经济与税收关系和税收收入形势,正确指导组织收入工作,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基础性工作,是监控税源变化、加强税收征管、客观评价税收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税务部门当好政府参谋,积极为当地经济服务的重要体现。做好税收经济分析,既要关注收入总量增减的变化,更要重点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经济、政策和征管等方面因素,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减的原因;既要分析税收收入计划完成进度,更要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既要作一般性分析,又要注意收入增长中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还应注意剔除特殊因素后的宏观税负和增长弹性情况,以免因特殊的因素而掩盖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既要有税收宏观分析,还要有税源的微观分析,要善于将一个地区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和重点税源等微观方面,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要建立完善定期税收分析制度,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档案,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相关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进一步做好监控分析工作。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改进收入预测方法,指导组织收入工作。


(二) 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


要按照新修订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严格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要注重实地检查,充分了解纳税户实际情况,减少漏征漏管户。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依托信息化进一步落实纳税人户籍资料的“一户式”管理,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管理的各类信息,建立健全户籍管理档案。要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辖区管户的巡查,税源管理部门要对税收管理员巡查面、巡查次数等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三) **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在总结多年基层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对传统税收专管员制度的扬弃,体现了“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原则,是实行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必须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对税源的管理,既包括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检查,也包括对每个纳税户的案头管理,通过多种手段实现对税源的动态监管。既要加强税源集中地区的纳税人管理,也要做好对零星分散纳税人的管理。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定期听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汇报,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要建立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机制,税收管理员要定期轮岗,并作出廉政规定。要通过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加强业绩考核以及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选拔懂企业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进一步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


(四) 深入开展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基本功。要通过建立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平均物耗能耗等指标体系,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的差异,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分析企业纳税情况,发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税务局要逐步建立**和各省市不同行业、重点企业的税负、平均利润率指标体系,为开展纳税评估提供参考指标体系。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和细化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运用不同税种的分析评估方法,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数据集中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户式”管理的优势,并注意将资料分析、评估和现场检查、约谈等手段结合起来评估。要落实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并将纳税评估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考核。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税收征管问题,要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去解决,对于涉嫌偷、逃、骗税企业,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实现纳税评估与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五) 积极实施分类管理


在属地管理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是税务机关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变化的要求,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法。分类方法很多,可以按行业、企业规模、纳税对象的纳税信誉等级、企业存续期等来分类。要认真总结经验,根据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建立分类管理资料,合理确定管理的方法,逐步建立完善分类管理制度。要加强上下级税务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对于跨国公司以及国内跨地区大企业的重点税源管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可以在当地税务局,纳税评估等税源管理工作则可以由上级税务机关组织进行,尤其是反避税工作,要充分发挥省、市税务局的作用;对于所得税在北京或某地总部汇总缴纳的跨地区大企业,国家税务总局要注意督导,会同总部所在地税务局加强管理,各地对其在当地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监管也不能放松。要研究采取在总局、省(市)局的组织指导下**联动的管理办法;对于地处县乡的大企业税源管理工作,上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认真落实《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完善个体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积极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借鉴国际经验,开展分类稽查试点工作,逐步实行分类税收稽查办法。


(六) 加强发票管理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是税收征收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必须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作用,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税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强化发票“验旧购新”管理。审验旧发票不仅要验领、用、存的数量,而且要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对,检查上次所售发票开具销售是否已申报纳税。要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加强审核比对,防止一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规开具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认真落实《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机关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通过防伪税控系统或税控收款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一窗式”票表比对。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货物运输业发票信息采集质量,切实做好货物运输业发票审核检查、清单管理和稽核比对工作。尽快把车辆生产、经营单位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积极推进有奖发票制度,认真依法落实发票违章举报制度。规范税控收款机所用发票的印制、使用和管理。


(七) 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


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税务机关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经营原始信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要认真贯彻落实**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凡从事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适合使用税控收款机系列器具的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都要纳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范围。国、地税局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加强沟通和协作,避免纳税人重复购置器具,确保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要严把税控机初始化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用户使用的税控收款机进行税控初始化。加强申报审核,主管税务机关要坚持做到以票控税,卡表比对。要严把发票发售“验旧售新”关,在审核申报纳税并对税控收款机清零解锁后,才允许发售新的发票。要切实加强对税控收款机应用情况的管理监督,督促生产服务商搞好维护服务。要抓紧解决对税控加油机的维修、更新、计税等问题。


(八) 密切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


国、地税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切实加强协作,形成税收管理合力。要指定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交换制度。运用人员传递、电信联系等方式沟通信息,并要加快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通过交换纳税人户籍信息、关联发票信息、核定认定信息、增值税抵扣信息、所得税管辖信息、附征税费基础信息、委托代征信息、征管违章信息、税务稽查信息、司法救济信息等等,实现信息共享,增强管理实效。要加强日常征管工作的协作,包括联合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联合核定个体税额,加强税务检查协调,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等实行联合公告等。特别要加强所得税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建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定期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共同做好所得税征管工作。


(九) 推进税务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工商、公安、海关、银行、社保、城建、交通、外汇管理等部门配合,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协税护税工作。要积极拓宽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渠道,制定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制度,为加强日常税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提高税源监控能力。


六、摸索规律,提高各税种管理水平


要针对各税种的不同特点,**管理理念,抓住管理薄弱环节,**提高各税种管理水平,拓展税源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一) 加强增值税管理


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以“一四六小”为抓手,强化增值税管理。其基本管理理念就是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申报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行审核和控制。以票控税,就是采用统一的发票,通过发票记录、反映企业的销售和消耗情况;通过审查企业销售和购入发票,确定其应纳增值税额,并把销项发票与抵扣发票连接起来,形成征管链条。网络比对,就是通过计算机网络核对纳税人进项抵扣的发票是不是对方开具的发票,对方开票以后是否已缴税。税源监控,就是加强税源管理。既要依托计算机进行管理,也要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加强管理,包括纳税评估、税源分析、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等手段。综合管理,就是综合运用上述手段,加强与相关税种管理的协调以及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强管理。要进一步搞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通过票表比对,认真审核销项和进项税额。完善“四小票”抵扣的清单申报制度,加强稽核比对,防止骗取抵扣税款。通过深入企业检查、加强纳税评估等手段,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农副产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抵扣管理。认真落实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在认定一般纳税人时,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案头审核、实地查验、约谈等等审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处理,不搞一刀切;抓住专用发票发售管理和对各种抵扣凭证先交叉稽核比对后抵扣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辅导期管理和服务。


(二)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


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核实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要把管户和管事结合起来,按户管理征管事务,在管好税源、掌握税源的基础上核实税基。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加强对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真实性审核管理。完善汇缴,就是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要求,研究改进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充实工作内容。强化评估,就是把纳税评估作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和重要抓手,**开展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进一步规范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要把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引入汇算清缴工作,积极摸索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方法。分类管理,就是在对纳税人进行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大小、财务制度健全与否、企业设立时间长短、纳税信用等级高低以及所处行业不同等标准进行分类,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不同管理方式。其中核实税基是核心,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是主要手段,分类管理是工作方法。加强汇算清缴、做好纳税评估和分类管理,*终都是为了达到核实税基、确保收入的目的。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就是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充分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对纳税人申报的收入、成本、费用以及纳税调整项目进行有效的审核和控制,以正确核实应纳税所得额,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 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


按照“四一三”思路,提高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四”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四个制度,即逐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代扣代缴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就是要对每个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别建立档案,详细记载纳税人与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信息,把个人的收入和纳税情况置于税务机关的监控之下。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就是扣缴义务人在向税务机关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必须填写并申报详细记载每个人从扣缴义务人处取得收入和缴税的明细账。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即要求个人取得收入后,单位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个人也要定期向税务机关申报。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就是要加强与工商、银行、海关、出版、社保、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这些部门掌握的与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信息,为强化个人所得税管理服务。“一”就是要建设一个系统,即建设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三”就是要加强三项管理,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对税源的源泉管理。其中税源的源泉管理是基础性工作,必须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征管点,实行正确的征收方法。“四一三”工作思路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四项制度和一个信息化系统,*终都是为了加强和改进三个管理服务的;加强三个管理又对四项制度和一个系统建设不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没有信息系统的建设,四项制度和三个管理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实现三个管理是目标,建立四项制度是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依托。


(四) 实施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


按照“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要求,以车辆购置税征收为控制环节,牢牢抓住“先税后照”的关键,加强机动车辆税收在生产、销售、购置、使用各个征收环节的信息沟通,实现上下各环节协调配合管理。在车辆购置税征收环节审核、认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征收车辆购置税后,记录相关信息并将统一发票和征税信息向前即增值税、消费税征管环节传递,用于国家税务局对车辆生产、经销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用于稽查部门有针对性地对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强化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向后即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征管环节传递,用于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使机动车辆税收征管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要加强与车辆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管理手段,对机动车辆税收采取人工采集相关信息、利用软盘和网络传递信息、通过人工或电脑比对信息,加强车辆税收的源泉控管。


(五) 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以契税管理“先税后证”为抓手,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以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宗旨,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实现房地产业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契税征管是核心,契税征收机关要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把住房地产税收税源控管的关键环节,**掌握、及时传递有关信息。要充分利用契税征管信息,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等环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种的征管。税务部门应在城市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办税窗口,对交易环节相关税收一起征收,服务上门,既方便纳税人缴税,又可大大提高征收效率。税务部门还应加强与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实地调查,充分利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健全房地产税收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据库,做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方便查询,并要与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情况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比对分析,促进管理。


(六) 加强其他各税种管理


实行消费税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并研究对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适用税率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建筑安装、房地产、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的营业税管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营业税管理的一套管理办法。改进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加强和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土地税收管理。通过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信息共享和审核比对,强化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源泉管理。加强组织协调,稳步推进房产税的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加强涉外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反避税基础信息库,加强对避税嫌疑大户的联查协查。加强对涉外企业特别是大型涉外企业和跨国大公司的税收管理,推进联合税务审计。积极推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管理制度,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提高跨国税源监管能力。强化出口退税管理,进一步做好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以及海关口岸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加强“免、抵、退”税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完善征管制度,规范征管行为,依靠科技手段,强化源泉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


(七) 加强对各税种管理的协调与配合


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以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路,实际上就是整合资源,加强各税种管理协调配合的积极探索和重要举措。要积极借鉴其经验,摸索规律,把各税种的管理当作一盘棋,把握各税种税基之间的内在关联,抓住税收征管点,通过加强工作环节之间的相互衔接以及征管信息的传递共享等途径,形成各税种征管的合力,**提高综合征管的效能。要深入研究增值税税基与所得税税基的相关度,找出规律,通过增值税的管理来加强所得税的管理;反过来,所得税管理的信息也要及时运用到增值税管理中。要注意通过加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与相关税种申报表的比对,利用已经审核确认的收入项目,来核实其所得税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时要注意将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结合起来评估。


七、加大力度,发挥税务稽查作用


稽查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要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涉税违法活动,并通过加强案例剖析工作,及时反映税政和征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查促管,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


(一) 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


要密切关注涉税违法活动新动向,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当前,要大力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的案件。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不仅要查处开票方,而且要查受票方,对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票的纳税人,要进行**检查。对各类偷逃骗税行为,除追缴税款外,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相应比例的罚款。依法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建立和完善首查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检查、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办案速度。**推行复查制度,上级稽查部门对下级检查的案件,每年要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复查。大力加强上下级之间,国、地税局之间以及跨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配合,协同办案,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合力。建立和完善案件的移送移交机制。密切同公安部门的配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税务、公安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税收专项检查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解决某些行业和地区税收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挽回税款损失的重要方式。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针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行业或地区,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改进检查方法,务求实效。在查深查透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所检查行业、地区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手段、规律和特点,总结归纳查**法,并及时分析研究检查中发现的征管问题和政策缺陷,力争做到查一个行业、一个地区,规范一个行业、一个地区。要根据查处涉税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线索,选择与重大涉税案件关联紧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征管基础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重点地区,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继续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行动。


(三) 加强案例分析和典型宣传


要认真开展案件综合分析和个案分析,及时掌握涉税案件的发生、分布特点,作案手段、作案规律和发展动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打击涉税违法活动。同时通过案例的分析、解剖,及时发现税制和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对税款征收和税源管理的监督与促进作用。要适时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展示税务机关打击涉税违法活动的成效,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


八、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管理手段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途径。信息化手段所固有的自动、精准、快捷的特点和优势,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 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


金税工程是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简称。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基础条件,建设“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建立和完善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要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的原则,把握一体化的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快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和部分先期启动系统的设计、试点等工作。


(二) 加快整合现有信息资源


当前离金税工程(三期)**建成还有一个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税收信息化建设策略就是根据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以信息资源整合为突破口,以解决当前应用亟需为目标,将主体应用系统纳入一体化管理,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省级应用集成平台,实现主体应用系统的省级数据集中管理,做好数据衔接和功能衔接,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信息化应用格局,为下一步快速发展做好准备。整合信息资源就是要在现有设备及应用系统基础上,根据税收征管的要求,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做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信息资源整合不仅是对信息系统的整合,还包括对征管制度、业务流程的整合,其核心就是要发挥对税收管理的促进作用。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户式”存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等信息资源整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管理六个子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要根据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目标任务,研究金税工程(三期)与现有系统承接的问题,推进整合项目的建设。充分吸收利用现有综合征管软件等主要应用系统的业务需求和技术优点,进一步加以改造提升,研究开发功能更完善、适应性更强的综合征管软件。信息资源整合要讲求实效,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效用,切忌形式主义,华而不实。


(三) 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应用


要下大力气加强数据管理、推进信息集中、搞好数据分析,实现信息数据的增值应用,为各级管理者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数据采集应遵循原始、真实、准确的原则,同时也要遵循方便纳税人和经济性原则。要以电子方式在业务发生的源头来进行采集,逐步做到涉税信息一次采集,共享使用。要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各类征管数据的统一数字化储存、加工和管理以及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发掘数据应用潜力,提高数据应用质量和水平。数据处理应以高度集中为原则,主要的税收应用系统要逐步实现数据省级集中处理,不仅节约成本,而且可以规范和统一业务流程,缩小地区之间的信息化差异,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的变化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基础。信息数据集中后,要建立和加强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两级数据分析利用制度,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小票”、海关和外贸等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分析工作。完善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户式”储存管理,做好各类信息的接收、储存工作,并经常进行清理,实行动态管理。


九、改进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要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不断改进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一) 加强税收宣传咨询


税务部门要强化措施,因地制宜,改进宣传方式,**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提高税法宣传效果。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传和各种形式的日常宣传相结合,实现税法宣传的经常化、机制化。改进税收宣传工作,税收宣传工作要与税法制定、政策实施、征管工作等同步进行,增强宣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要积极争取宣传、司法、教育等部门参与税法宣传,拓宽税收宣传渠道。要规范和完善税收公告制度,加强税收政策和管理方式变化的宣传告知,采取多种措施,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熟悉办税程序,掌握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税务网站建设,积极开展网送税法活动,完善服务功能和内容,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工作,通过举办辅导班等形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规范“12366”纳税服务**,统一标识和宣传语,拓展完善其功能。同一地区的国税、地税局要统一建设和使用“12366”服务平台,共享网络资源。通过加强对咨询服务人员的考核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二) 优化办税服务


要认真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和优化办税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地纳税。建立健全包括宣传咨询、申报纳税、法律救济等内容的纳税服务体系,完善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全程服务以及文明礼貌准则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增强税收执法和服务的透明度。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探索将一窗式管理理念和方法延伸到所有税种,切实方便纳税人。切实落实《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彻底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建立统一的“一户式”电子税源档案,实现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工作,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本着依法、自愿的原则,积极推广多种申报、缴款方式。继续搞好上门申报,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广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大力推广使用支票、***、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快税库银联网进程,推行申报缴款同步模式,提高办税效率。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发挥注册税务师的积极作用。


(三) 切实搞好办税服务厅工作


办税服务厅面向纳税人,承担着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等重要职责。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办税服务厅应为一个独立的内设机构,或者与征收部门合署,实行统一管理,以有效解决厅内人员分属不同部门导致的业务衔接不畅、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要按照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和提高效率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窗口,切实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办税服务厅设施,而不是贪大求洋搞硬件建设。要注意解决好办税服务大厅在申报期后几天拥挤问题,通过与纳税人协商,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确定申报时间、开展预约服务、合理设置办税窗口以及推行多元化申报等措施,提高办税效率。


十、以人为本,加强税务干**伍建设


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税务干**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伍。


(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使其成为学习型组织、**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建设,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抓好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树立重视细节的理念,培养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坚决避免简单粗放、大而化之的管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研究征管工作,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具体管理措施入手,只要看准了方向,抓住了关键,就要抓住不放,坚持数年,必见成效。


(二) 加强基层建设


税务系统的基层组织是直接负责税收征管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是全部税收工作的基础。抓好基层建设至关重要。广大税务干部要面向基层、深入基层、立足基层,认真抓好征管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集中时间深入征管工作一线,掌握**手情况。要心系基层,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为基层服务。巩固和扩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为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必须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伍综合素质。要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的教育资源,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工作格局。以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以及税收分析人员等为重点,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培养一批税收征管业务能手。通过广泛开展征管经验交流、案例分析以及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征管一线人员的征管能力和水平。培训要坚持按需施教,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强实效性。积极开展税务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大力提倡税务干部在岗自学,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建立完善干部学习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与使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加快税务系统各类人才库建设,逐步建立起一支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四)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落实**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世界。巩固和扩大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取得的丰硕成果,把精神文明创建与落实税收工作主题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在推动税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税务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事业心和加强管理的责任感。积极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培育税务精神,营造和衷共济、奋发向上、开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建立健全符合税务部门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为重点,切实纠正税务部门不正之风。积极参与行风评议活动,以过硬的行风进一步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围绕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制约。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为促进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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