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进口旧机电检验管理能耗要求提上日程
时间: 2006/6/21 9:57:53 来源: http://2mould.com 浏览量: 313889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能耗问题将是下一步对进口旧机电监管的重要方面,我们正在制定有关能耗方面的基础法规、标准以及一系列配套政策。” 日前,在商务部外事局主办的首届中国机电贸易促进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李文涛处长在结束演讲时透露。
关于广受关注的能耗问题,一般而言,除了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相关标准外,质检总局还将配套出台相应的强制性检验技术规范,比如大型工程机械、光机电一体化的设备等。
进口促进监管
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进口机电产品已经占据我国进口总额的50%,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机电产品的进口不断增加,其中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也随之上升。特别在经济发达以及加工贸易发展比较快的地区,进口旧机电更是逐年升温。
客观地说,进口旧机电的某些品种和种类填补了我国在某些行业的空白,弥补了技术的不足,对某些行业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凡事都是过犹不及。如果对旧机电进口不加控制,就可能沦为发达国家落后设备的转移地,反而会阻碍我国的**,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比如,目前在进口的旧机电中,IT产品占了一定的比例,这显然与我国的产业发展相冲突。另外,旧机电——特别是大型化工成套设备以及其他一些与人们生命**相关的产品——其超过使用期限之后的后期处理一直是个难题,对发达国家也是如此。于是,对于一些不好处理、难度比较高的设备,他们往往也想方设法寻找其他国家进行出口转移。而进口旧机电作为一个行业本身也不宜过热,否则也将会给我国宏观经济带来冲击。
因此,为了既能够引进所需设备,又避免以次充好、严重污染环境等现象的出现,必须对旧机电进口进行监督管理。
事实上,早在1978年年底,我国就提出关注旧机电进口问题,此后,该监管制度就随着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经历了由*初主要参照新机电的管理模式、到明确要求对进口旧机电实施单独检验、再到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程序文件基本齐全的“三部曲”。
特别是这两年来循环经济、节能降耗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对进口旧机电的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备案是前提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我国现行的整个进口旧机电监管程序包括以下四个环节: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以及监督管理。
所谓备案,是指国家质检总局或直属检验总局根据旧机电产品的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的申请,依照我国的法律对机电产品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进口的批准。作为检验监督管理程序中**步,备案一定要在旧机电产品进口之前进行,实际上拿到进口的“行政许可”。
据统计,2005年**共受理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共26208批,涉及金额47.7亿美元。主要来自日本、美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产品主要为加工中心、工程机械、通用设备等机械加工设备。
拿到进入**的“许可证”之后,某些产品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装运前预检验,比如一些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健康、环境保护项目、风险比较高的产品。据李文涛透露,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所作的装运前检验中,不合格的一共146批,涉及金额3.5亿美元。可见,装运前检验是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程序中比较敏感而重要的环节,也是将不合格的旧机电产品拒之门外的手段之一。
之后就进入程序中*重要的环节:到货检验。这是在正式使用前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终判断依据。装运前检验只是一个初步评价,可能发现一些问题,提出改变的意见,如果到货检验时发现没有解决,依然可以退货。也就是说,到货检验可以否定装运前检验。
据统计,2005年到货检验不合格的共2467批,涉及金额2.3亿美元。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货证不符、无**标记、存在**缺陷、不符合劳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等。
至此,旧机电顺利进入**,与申请人直接相关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但作为整个监管制度,还剩下*后一环,即对销售使用旧机电产品活动全过程的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企业一定要先行备案,再采取其他措施,以免上述白费工夫的事件再次发生,但一定要注意保密。否则,一旦外方得知拿到了备案,即其产品可以顺利进入中国市场的话,就可能会提高价格,置我方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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